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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教 育 专 家 委 员 会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征集评选的
通 知
各级教育行政、教学研究、教育科研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高洪、中央教科所副所长、课题指导专家田慧生、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课题指导专家郭振有等领导在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中国教育学会重点课题科研会上的讲话精神,活跃学术气氛,推进学术研究,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中国教育学会及重点课题《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决定开展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 一、评选内容:
(1)教育教学优秀论文;(2)教育叙事、教育反思、教师日志;(3)优质课、优质课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课堂教学实况录像;(4)教育教学案例分析;(5)主题班、团、队会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成果及实况录像(光盘),如:课本剧、文艺演出、夏令营、联欢会、辩论会等。(6)教师辅导成果。如教师辅导的书法美术作品、小论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比赛学生获奖作品等.
二、成果报送:
1、各级教育行政、教研、科研部门和课题实验区应积极发动、广泛组织所属学校广大教师踊跃参与,并统一组织评选报送。无教育行政、教研、科研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也可自行组织、自我报送参评。对这些成果,组委会将与集体报送的同等对待。
2、参评作品报送时附申报表,视成果形式不同分别通过电子邮件(zgxxjyw@126.com)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若无上网条件者可将申报表连同成果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到:北京海淀区师大北路21号1号楼218室(邮编:100088)优质教育成果评选办公室收。
3、每项参评成果收取评审、证书、邮寄等费用共80元。报送成果因质量水平差未能获奖的,评委会将把评审费的50%退还作者本人。评审费通过邮局用汇款单寄到北京海淀区师大北路21号1号楼218室(邮编:100088)优质教育成果评选办公室刘天美收。
4、报送材料一律不退,请参评者自留底稿。评委会对来稿有依法宣传、解释、处置权。
三、评选表彰:
1、对于各地报送的成果,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分类评审,评审将严格按照专家组制定的标准进行。
2、经评选确认的优秀成果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并在中国学校教育网(www.zgxxjy.cn)上公布。其中特别优秀的成果将给予特殊奖励。
3、设立优秀组织奖,以资奖励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四、成果展示:
1、对于获奖成果,将择优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学校教育网等多家媒体发表、播出、宣传报道,并分类结集出版系列光盘、文集。
2、本次获奖成果将被存入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中国学校教育网教育资源库、特别突出的成果报送者将选入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资源库,推荐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 获奖单位将被确定为中国学校教育网(www.zgxxjy.cn)优质教育示范单位或实验单位,优先参加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与实验。
五、时间安排:
各地报送时间:2008年8月1日—2008年12月30日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优质教育成果评选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师大北路21号1号楼218室优质教育成果评选办公室
邮编:100088 联系人:刘天美 Email: zgxxjyw@126.com
电话:010-85249727 62010729 传 真:010-62010729
中 国 教 育 专 家 委 员 会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
2008年8月1日
附: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参评成果申报表
2008年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评选活动参评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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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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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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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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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方式 |
□特快邮寄 □挂号邮寄
□E-mail □其它 |
参加省、地评定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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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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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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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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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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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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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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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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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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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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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小 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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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评 意 见 |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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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评 意 见 |
(基层教育行政或教研、科研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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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审 意 见 |
(专家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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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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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复制有效。填好后请将此表与申报成果和个人小传一并用电子邮件发送到:zgxxjyw@126.com或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师大北路21号1号楼218室(邮编100088) 优质教育成果评委会收。
电话:010-85249727 62010729 传真:(010)62010729
2、“成果类别”按《通知》中的“评选内容”所列六项划分,需填清具体类别(如论文、优质课)。
3、“成果形式”按“光盘”、“录像带”、“文字材料”等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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