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经院领导批示,科研处决定落实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奖励政策,遵照“呼职院发【2008】65号”文件精神对2006年和2007年期间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遵照新印发的“呼职院发【2008】65号”文件精神执行。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领会“呼职院发【2008】65号”文件精神。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将科研成果按不同类别分别填写本通知所附的“科研成果统计表”(每个部门填写一份)。请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将“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版、纸质稿一同报送到科研处。
2006年的科研奖励申请材料,只报送“科研成果统计表”,接收工作截止到2008年10月17日。
2007年的科研奖励申请材料要同时报送“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接收工作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至2008年10月30日。
科研处E-mail:kyc6586042@126.com。
由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本单位教职员工的申请材料,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咨询电话:外线 6586042
内线 2042
科 研 处
二00八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