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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院级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专业名师队伍,08年度院级名师评选工作开始进行,具体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呼职院发[2008]94号),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组织相关申报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1. 11月14——16日,个人申报。
2. 11月17日——19日,各二级学院(部)评选。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候选人1名,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及电子稿)交教务处。
3.12月15日——19日学院组织专家组评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
4、12月30日学院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名师奖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教 务 处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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