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第一届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活动在全区高校的开展,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培育创新意识,培养创造能力,激发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增强创业素质。自治区团委、教育厅、科技厅、科协、学联决定于近期举办第四届“挑战杯”全区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为贯彻落实内团联发[2008]11号《关于举办第四届“挑战杯”全区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此次大赛的选拔工作,为我院学生提供一个充分展现自我才能的平台,为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做准备,院团委、科研处、学生处决定举办我院第一届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4月24日----5月14日
二、活动主题
青春创意 创造未来
三、主办单位
团委、科研处、学生处
四、组织机构及作品评审
1、竞赛设立组委会,由团委、科研处、学生处分管领导和各二级学院领导、团总支书记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院团委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2、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
主任:赵全兵
成员:团委、科研处、学生处分管领导和各二级学院领导
3、作品评审:
作品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最终评出优秀作品奖若干,鼓励奖若干,优秀指导奖若干,获得优秀奖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全区大学生创业竞赛。
评审标准:科学性、清晰性、新颖性、市场前景和可行性,具体标准由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召开组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五、参赛条件及作品要求
1、参赛条件:
本次竞赛的参赛者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以小组形式参赛的各组人数不得超过8人。
2、作品要求:
参赛项目可以是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参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具体来源有:
(1)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
(2)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许可,以引用其产品);
(3)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各二级学院可参照《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南》组织创业团队,拟定计划设计书。
4、各二级学院将《第一届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和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各一份(附电子版)于2008年5月14日前统一上报至院团委(教学楼117室)。每学院至少上报2——3件作品。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本次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的重要活动之一,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一个综合检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要成立本学院活动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由专职教师负责辅导。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在保证参与面的同时,要努力提高作品质量,切实做好竞赛各项上报准备工作,广泛动员、认真选拔,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3、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
七、联系电话:6586221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2、《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南》
团委 科研处 学生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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