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简则
为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能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点在哪里,专业就办到哪里。”学院决定在各教学系(院)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
一、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目的
1、通过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设,努力实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来设置专业,缩短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的距离。
2、通过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设,广泛加强学院和社会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
3、通过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设,使用人单位参与专业建设、教学计划审定、课程设置等教学活动,并为实习、实训提供指导与支持。
二、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参与各专业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及专业调整等有关咨询及论证工作。
2、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论证、实施、监控等工作。
3、参与各专业课程改革研究活动,为课程建设与改革提供可靠的信息与指导性建议。
4、 参与教学评估工作。
5、为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提供反馈信息。
6、为各专业实践性教学(包括实习、实训)提供帮助与支持,并协助毕业生就业。
7、 由学院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构成
各教学系(院)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本专业知名学者、专家、企业家、用人单位代表及各教学系(院)正、副系主任组成。各专业指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6—7名。原则上聘请校外专家学者、企业家的比例不得少于2/3。
四、本简则经学院相关会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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